廣東出臺措施促房市平穩健康發展

2010-02-25

【香港中通社廣州二月二十四日電】廣東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後,需在十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對外銷售,並在公開銷售二十四小時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標價」的方式明碼標價。 廣東省近日在轉發國家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的同時,結合該省實際,提出了相關意見,並要求各級政府及部門一併貫徹執行。 新出臺的該文件指出,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秩序的監督規範。要求各地在審批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時,以整棟為最低審批規模,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後,需在十天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對外銷售,並在公開銷售二十四小時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標價」的方式明碼標價。 同時,還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捂盤惜售、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佔地不用、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土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管和對閒置土地的調查處置,建立土地市場誠信體系,對拖欠土地價款、違反合同約定的單位,要限制其參與土地出讓活動。有關部門將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進行重點督查,確保各項調控政策落實到位。 該文件還要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應。加快已建、已批未建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和列入二OO九-二O一O年住房保障規劃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銷售、建設進度,增加住房有效供應量。各地級以上市要抓緊編制二O一O-二O一二年住房建設規劃,重點明確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應規模和建設規模。廣州、深圳市要切實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供應,提高普通收入者的購房能力。 同時,還要求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嚴格執行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個人購房的差別化稅收政策。自今年起,個人出售購買不足五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出售購買超過五年(含)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五年的普通住房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出售購買超過五年(含)的普通住房的,免征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