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524號
2018年05月24日
星期四
梁安琪促修法引入扣分制保障交通安全
2018-05-24
【特訊】據當局資料顯示,警方今年首四月檢控超速近七千二百宗,較去同期上升逾六成。同時,在首四月處理的四千五百多宗交通事故中,有一千六百餘宗因車速太快或未能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導致,約佔整體意外的三成半。對此,立法議員梁安琪促請當局正視本澳交通意外頻生問題,研究修法提升交通違法罰則,加強恆長性執法打擊,同時檢討現有交通安全推廣工作,以全面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梁安琪表示,近年本澳社會經濟急促發展,車輛數目不斷增加,道路環境亦愈見複雜,令各類交通問題日趨凸顯。個別駕駛者“爭分奪秒”超速、駕駛時使用手機等現象亦屢禁不止。儘管當局開展了多種宣傳教育活動,並透過跨部門及與民間團體合作,向市民灌輸交通安全信息,但就公佈的檢控數字來看,各種交通違例、交通意外仍呈不斷上升之勢,顯見相關宣傳活動未能起到應有作用,法律阻嚇力亦有待提升。
梁安琪指出,交通意外大幅度上升意味著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較為薄弱,當務之急是如何提升駕駛者交通安全意識。她建議當局盡快檢討現有交通安全推廣模式,推出更具針對性的宣傳活動,不間斷地透過各類傳播載體,形成覆蓋式宣傳模式,令交通安全意識真正深入人心,同時加強恆長性執法,多管齊下遏制交通違法行為。
此外,她還指出,針對駕駛員超速、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等經常發生卻又最易導致交通意外的違法行為,內地在修法引入駕照“扣分制”後,相關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整體道路交通安全得到大幅度提升。但反觀本澳,目前《道路交通法》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的罰則尚不足1000元,坊間有聲音認為相關罰則過輕,難以有效遏制交通違法行為,亦令不少駕駛者未能重視超速及超速行為可能引致的嚴重後果。
對此,梁安琪建議當局廣泛諮詢社會意見,借鑒內地成功經驗,修法引入扣分制及違法再教育制度,以加大法律阻嚇力,從根本上減少交通違法行為發生,除可切實提高本澳道路安全系數外,還能為日後澳門與內地駕照互認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