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1984號
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特區公報
2018-11-13
昨日出版的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25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高等教育基金二零一八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並由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起開始生效及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937000.00(澳門幣玖拾叁萬柒仟元整)。
第25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委員會的職權為﹕一、負責統籌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短、中、長期的總體設計和工作部署,並推動展開相關研究,以制定有關政策;二、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監督其落實;三、就擬開展的活動訂定方針及發出指引。該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