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403號

2017年04月03日

星期一

文化局終決定啟動.... 文物評定程序 荔枝碗船廠片區 死裡可逃生?

2017-04-03

編者按:守護荔枝碗造船村關注組收到六百七十名市民實名聯署後,於三月二十二日到文化局提交《要求文化局對荔枝碗造船村啟動不動產類文化遺產評定程序申述文件》。

不足一個星期,文化局在三月二十八日宣佈,考慮到荔枝碗船廠片區現時狀況的迫切性,同時有關團體提交的資料基本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二十條的要求;而根據申述文本中有關陳述評定的理由,荔枝碗船廠片區所具有的文化價值,基本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第十八條的評定標準。所以,將啟動荔枝碗船廠片區文物評定程序。

基於《要求文化局對荔枝碗造船村啟動不動產類文化遺產評定程序申述文件》的重要性,本報獲守護荔枝碗造船村關注組同意,於今期和下期「澳門街」全文刊載。

申述文件

《文化遺產保護法》在二零一四年生效後,民間曾要求啟動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的文物評定程序,卻遭當局拒絕。所以,將要啟動的荔枝碗文物評定程序,是當局首次接納民間提出的相關訴求。

陳述評定的理由

百多年來,荔枝碗村與造船業的關係,可說是唇齒相依的。兩者的發展融合更是一脈相承。同時,荔枝碗村與船人街、路環市區,共同構成昔日澳門漁村風貌的歷史縮影,亦是澳門離島鄉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荔枝碗造船廠建築群既是澳門造船業的一個組成部分,也具有自身發展的過程。從上世紀初的灘地造船,發展至後來的鐵棚頂廠房格局,反映出造船業發展過程中不斷的改革和完善工作空間。另外,造船行業的發展,並沒有破壞荔枝碗的村落面貌,而是兩者之間的和諧融合,令荔枝碗的文化脈絡更為獨特清晰。

造船廠與荔枝碗村落是重要的紐帶,密不可分。數代人生活於此,部分居民更是從事造船工作,或是與造船業相關的行業維生。另外,荔枝碗聚集了來自全澳的造船業者,荔枝碗的發展,可說是這些人群共同創建的。他們曾為澳門建設作出貢獻,留下深厚的記憶與情懷。近年,荔枝碗村和造船廠,吸引來自本地的學校團體,海外遊客來訪參觀,使這裡成為具有教育和文化內涵的地方。

基於上述的理由,我們認為荔枝碗造船廠建築群,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第十八條的評定標準,尤其具有第一項「在作為生活方式或歷史事實的特殊見證方面具重要性」及第五項「在文化、歷史、社會或科學的研究方面的重要性。」並按《文化遺產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向文化局建議發起程序。

評定建議

基於上述原因,建議將荔枝造船廠工業遺產評定為《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五條第六項所指的「建築群」,即「是指因具重要文化價值、其建築風格統一、與周圍景觀相融合而劃定的建築物與空間組合。」

不動產之描述

組成建築群的建築,是由木材和金屬所組成的廠棚,由於建造船隻的需要,廠棚設計具有跨度大、縱深大、淨空大等內部空間特點。同時由於造船業的工作特點、荔枝碗的地理環境及澳門的氣候條件,廠棚並無圍牆或圍欄相隔,並排而立的廠棚形成一系列半開放的室內空間。

不動產用途及現況

這建築群現在的用途為造船木材提供、製作、維修和消解的場所;現今保存的整體景觀和格局狀況較好。十七棟主要廠棚的原用途和狀況各有異同,請參見附表。

建築群範圍劃定之原則

建築群範圍之劃定,以一九九五年至二零零五年的狀態,參考當時存在的造船廠廠棚、遺址及附屬部分劃設而成。此範圍之劃定,是根據《下塔吉爾憲章》「工業遺產是指工業文明的遺存,它們具有歷史的、科技的、社會的、建築的或科學的價值。這些遺存包括建築、機械、車間、工廠、選礦和冶煉的礦場和礦區、貨棧倉庫,能源生產、輸送和利用的場所,運輸及基礎設施,以及與工業相關的社會活動場所,如住宅、宗教和教育設施等。」以此原則,劃定建築群之範圍,及後述緩衝區之範圍。

緩衝區範圍劃定之原則

基於建築群為澳門造船業之工業遺產,與所在之環境有密切關係,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建議為建築群設立緩衝區。建議之緩衝區分為兩個部分:

一、陸上部分,建築群為造船業之工業遺址,與所在之荔枝碗村有密不可分的之關係,自二十世紀後半葉,荔枝碗村的民居與造船廠共同構成該村的村落肌理,與特殊的鄉村風貌,是突顯建築群的一個重要元素。是故,路環田畔街、高度設防監獄、警察訓練學校一線以西,至荔枝碗馬路兩側為基礎,劃設陸上緩衝區。

二、水域部分,由於建築群本為造船廠,其作業必在濱海區域,所以保持建築群與海洋之關係,殊為必要。同時,基於二零一五年中央明確澳門的習慣水域管理範圍,因此建議將建築群的西北方向水域一百公尺範圍內,作為水域緩衝區。再者,由於建築群北面濕地已有相當面積的紅樹林自然生成,因此其生態價值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