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41224號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吳國昌促收回閒置地建公屋
2014-12-24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書面質詢促政府勿再護短,整批公開須收回閒置地早建公屋。其書面質詢如下﹕
收回閒置地增建共公屋乃中期房屋政策重中之重。今年八月初,本人透過立法會運用議員權力追查資料,要求公開:一、特區政府已多次公開表明,正致力收回處理的四十八幅閒置土地的位置與面積;二、上述四十八幅閒置土地的承批實體;三、上述四十八幅閒置土地的土地規劃性質(特別是可否用作住宅地)。
近期收到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遵行政長官指示的的資料提供,開宗明義表明「政府自二零零九年開始,有序地加緊處理已批出但未被利用的土地。土地工務運輸局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四十八個可能歸責個案的分析報告,經聽取法律部門意見後,目前已有廿多個個案啟動了宣告批給失效的聽證或續後的法律程序。」「一旦有關土地批給證明可歸責承批人而宣告失敗,政府會將結果透過「特區公報」公佈。」其實是說一幅都未有收回!這四十八幅(又或當中已啟動程序的二十多幅)位置在哪裡?面積有多大?承批發展商是誰?在規劃上哪些可作住宅建公屋?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遵行政長官指示提供的資料由頭到尾都迴避了。本人認為,政府不應繼續為權貴護短。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政府批地明顯涉公共利益,因而批地的決定、批地的承批者和批地的條件都是依法公開的。當政府批地沒有依期發展,且已由政府審查證實,作為陽光政府,是否應一視同仁公開資料?公平公開資料是否更有利促使發展商重視企業的社會責任更珍惜商譽?
二、 現在,政府可否立即公開已完成分析報告的四十八幅閒置地的位置、土地用途、可建住宅面積及承批人資料?
三、 現在,政府可否立即公開已完成分析報告並且已啟動宣告批給失效程序的廿多幅閒置地的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可建住宅面積及承批人資料?」